民法典法律知识

顺序履行抗辩权规定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9-15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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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顺序履行抗辩权是在民法典合同法中比较常出现。抗辩权是对自然人合法权益的一种保护权利,是指暂时或者永久对抗对方的请求权的权利。那么前面所提到的顺序抗辩权的履行有什么具体的规定呢?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顺序履行抗辩权规定是什么?

一、顺序履行抗辩权的规定是什么?

顺序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在传统民法上,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的理论,却无顺序履行抗辩权的概念。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首次明确规定了这一抗辩权。顺序履行抗辩权发生于有先后履行的双务合同中。基本上适用于先履行一方违约的场合,这是它不同于同时履行抗辩权之处。

二、顺序履行抗辩权的要件是什么?

根据合同法第67条的规定,构成顺序履行抗辩权须符合以下要件:

1.须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

2.双方债务须有先后履行顺序,至于该顺序是当事人约定的,还是法律直接规定的,在所不问。

3.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债务或其履行不符合约定。先履行一方未行债务,既包括先履行一方在履行期限届至或届满前未予履行的状态,又包含先履行一方于履行期限届满时尚未履行的现象。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在这里是指迟延履行、瑕疵履行等。

三、抗辩权的特征是什么?

1、抗辩权是以请求权的行使且承认对方有请求权为前提的。抗辩权是与请求权相对应的概念。2、抗辩权的行使有期限限制。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的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的情形除外。当事人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或者提出再审抗辩的,法院不予支持。3、抗辩权的行使由当事人自主决定。法官不得依职权主动释明,也不得主动适用。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顺序抗辩权履行的规定。抗辩权的行使是当事人的自由,任何人或者组织不得以任何理由来干涉当事人行使抗辩权的权利。顺序履行抗辩权是抗辩权的一大种,顺序履行抗辩权中还分同时履行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关于抗辩权的相关知识,请咨询法律快车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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