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物业管理合同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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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合同
南宁律师-胡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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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青秀区凤岭南路16号保利领秀前城领秀府17栋3103号,31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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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璟益律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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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律师-谢逸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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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律师问答
业主可以单方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情形是怎么规定的
  解读业主单方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情形及程序,包括服务不达标、严重违约和合同到期等。合同解除后应如何处理,法律责任如何分配?本文为您一一解答。
#物业管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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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可以单方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情形是怎么规定的
什么是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业主委员会成立前,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规范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文件。它涵盖房屋维修、设备管理、设施维护等多个方面,确保物业正常使用和业主权益。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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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什么是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业主委员会成立前,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规范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文件。它涵盖房屋维修、设备管理、设施维护等多个方面,确保物业正常使用和业主权益。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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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后如何续签
  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后,续签是重要环节。需召开业主大会,确保足够业主参与。协商续签条款,包括服务事项、费用、期限等。有疑问或需法律建议,请咨询专业律师。
#物业管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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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后如何续签
物业服务合同是否可以提供给个人
  物业服务合同不仅限于企业,个人也可成为合同主体。物业服务人需履行一般义务和信息公开义务,确保业主权益。合同内容包括管理事项、服务质量、费用、权利义务等。
#物业管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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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合同是否可以提供给个人
我在广西南宁嘉和城买的房,收房5年了,但是没有入住,还是毛坯,为什么物业一直都要交100%
在没有收房的情况下,一般也是要交物业费。因为业主虽然还未收房,但前期的物业服务工作已经开始展开实施,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也已经生效,所以就应该交纳物业费。在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了物业管理企业的,买受人应当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立有关物业管理的协议。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了物业管理企业的,买受人应当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立有关物业管理的协议。
您好,南宁房子没入住,物业费怎交
没有入住物业费的交纳如下:(一)房屋交付后业主没有入住的,应由业主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费;(二)房屋未交付于业主导致没有入住的,应由建设单位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费。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第六十五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广西南宁兴宁区那况路联发臻镜物业费太贵,每平3.5元,包括套内面积都要收取费用合理吗?
物业费按业主的产权面积来进行收费,包含实际居住使用面积与公摊面积来进行计算,不是根据套内面积收费。产权证书上的面积乘以物业费的单价乘以12个月,就是一年的物业管理费。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二)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 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物业重复收费和所谓代收2000元水电周转金有法律依据吗?南宁市XX公司1本来这个商区进场经营就寥寥无几?
具体要看双方协议约定
我在小居购买了一个车位,但物业几年来一时开放没有管理,我该不该交?
法律分析:车位管理费的交纳时间按照业主与物业公司事先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来确定。如果合同约定车位交付业主后,不论车位是否使用,物业服务即开始发生,那么业主应当自车位交付之日起交纳车位管理费。 但是如果业主发现车位在未使用的期间内,管理人员在该业主的车位上私自停放其他人员的车辆,则物业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由此,业主可对物业服务费的缴纳提出相应的抗辩。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您好,想问一下物业管理费按房屋面积计算,总费用包括哪些方面
法律分析:物业费是按建筑面积来算的。除非合同有特别约定,一般情况下,物业管理收费都是按照房屋的建筑面积来收取业主的物业管理费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 物业费应该按照业主拥有的物业的建筑面积来计算,并且是按月来收取物业费。若经过业主的同意,也可以按照季或者是年度来收取物业费。
你好 未装修,未入住的房子,物业费怎么交?
以收房的时间起算缴纳物业管理费
你好 请问商场里的商铺 充电费必须得去到物业充吗 自己充可以吗
法律分析:物业费用纠纷不给充电费的话,业主除了和物业公司沟通协商外,还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要求物业公司通电通水,保证业主日常生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四十八条 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向社会公众供电的供电人,不得拒绝用电人合理的订立合同要求。
多次叫物业打扫天井,期间还导致天井地漏堵塞,水渗进家里,是不是可以不交物业费,拿物业费来请钟点工打扫
您好,如果物业不提供相应的服务,业主可以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更换物业公司。
我在广西南宁嘉和城买的房,收房5年了,但是没有入住,还是毛坯,为什么物业一直都要交100%
你好,和物业协商办理
广西南宁空置房按70%收物业费有依据吗?
法律分析:空置房物业费可按70%交纳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因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由建设单位全额交纳。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七条 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予以登记;对不符合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说明理由。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对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登记进行审查时,应当听取同级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的意见。
南宁市久未入住的空置房物业费用需要缴纳吗?
法律分析:没入住物业费的缴纳标准按照空置房物业费70%交纳。空置房物业费可按70%交纳。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因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由建设单位全额交纳。经业主验收,因未装修不具备入住条件的空置房或入住后(含房屋装修)因故长期不使用的空置房,从验收或业主报告物业服务企业,经物业服务企业登记确认即日起,其物业服务费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收费标准的70%交纳。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广西南宁未入住的物业费能按70%支付吗?
没住物业费的交纳如下: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未使用的物业,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告知,可以按规定标准的70%交纳;业主所居住小区内有未完工建筑的可以向物业公司申请物业费打折低于规定标准的15%~30%;未计入产权面积的附属房屋不得收取公共服务费。法律依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八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没有入住广西南宁的物业费能不能按百分之七十交?
没入住物业费的缴纳标准是按照标准全额收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小区内有未完工建筑的可以向物业公司申请物业费打折,优惠规定标准的15%~30%;办理过户手续后未入住、未使用的空置房与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协商一致,可以按规定标准的70%交纳。 法律依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八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广西南宁未入住物业费能按70%缴纳吗?
没入住物业费的缴纳标准是按照标准全额收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小区内有未完工建筑的可以向物业公司申请物业费打折,优惠规定标准的15%~30%;办理过户手续后未入住、未使用的空置房与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协商一致,可以按规定标准的70%交纳。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法律依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八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2022年广西南宁市空置房物业费收费标准?
物业费一般按房产证记载的产权面积收费,包含实际居住使用面积与公摊面积,不是根据套内面积计算收费。产权证书上的面积乘以物业费的单价乘以12个月,就是一年的物业管理费。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七条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 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法律依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七条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 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七条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 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请问南宁市未入住房交物业费的比例是多少?根据哪些文件
房屋每年没有居住,经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确认后,其物业服务费按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70%交纳,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各个地区之间的规定不尽相同,具体地区的政策为准。 但是即使不居住的房屋,也是需要缴纳物业费的,只是可以相对减少缴纳物业费。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南宁市未入住房缴纳物业费的比例是多少?根据什么文件
没入住物业费的缴纳标准是按照标准全额收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小区内有未完工建筑的可以向物业公司申请物业费打折,优惠规定标准的15%~30%;办理过户手续后未入住、未使用的空置房与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协商一致,可以按规定标准的70%交纳。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法律依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八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南宁未入住房缴纳物业费的比例是多少?根据什么文件
没入住物业费的缴纳标准是按照标准全额收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小区内有未完工建筑的可以向物业公司申请物业费打折,优惠规定标准的15%~30%;办理过户手续后未入住、未使用的空置房与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协商一致,可以按规定标准的70%交纳。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法律依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八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您好,请问广西南宁未入住房如何收取物业费,参考什么文件
法律分析:入住的业主交纳物业费是业主的义务,不交纳的,物业公司有权向法院诉讼,业主需要补交物业费及滞纳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