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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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南宁人,我老公最湖南人,我想离婚,在南宁起诉吗?
您好,离婚案件一般在婚姻缔结地在的法院
杜颖律师 杜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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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离婚办理地点在哪
离婚手续办理地点如下:若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到一方住所地的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是民政部门。具体的婚姻登记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若起诉离婚的,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办理。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南宁离婚可以到哪里办
一、离婚在哪里办理1、离婚手续可以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也可以在法院办理。离婚方式有两种,第一种协议离婚,夫妻双方选择协议离婚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第二种是诉讼离婚,诉讼离婚的,一方应当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二、离婚需要什么材料离婚需要以下材料:1、如果是协议离婚的,离婚需要携带的材料一般包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身份证、户口簿、两人的一寸照片等;2、如果是诉讼离婚的,需要的东西包括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等。
南宁离婚诉讼去哪里办理
提出离婚诉讼需要办理的手续包括:1、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确认管辖法院,并据此书写起诉状;2、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即及相关证据;3、人民法院依法受理案件;4、人民法院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进行审理、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第一百四十八条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南宁平湖调解中心诉前调解是真的吗?
这个要看你是否收到相关的调解材料
约跑软件说要开会员才可以约这算嫖娼吗?
你好!这是违法行为,请谨慎对待
胡钦律师 胡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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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是邕宁区百济镇如果我们去离婚要到哪里去离呢
离婚一般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1.协议离婚,应当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 2.诉讼离婚,一般应当在被告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起诉。有法定情节的,可以在原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一般地域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特别规定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廊坊律师 廊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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