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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地骨折赔偿多少钱
农民工工地骨折,赔偿金额依伤残等级而定,涵盖医疗、康复、伙食补助、交通食宿、护理等多项费用。每项费用计算标准独特,确保农民工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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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费的赔偿标准
丧葬费赔偿标准如何确定?如何计算丧葬费?本文将从法律依据、计算依据等方面为您详细解读丧葬费赔偿的相关知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工伤死亡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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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老板没签合同工伤该怎么维权
遭遇工伤却未签劳动合同?别担心,法律有途径可维权。本文将为你详解如何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进而申请工伤认定和待遇支付。同时,还将介绍工地工伤处理流程,确保你的权益得到全面保障。
#工伤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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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腰间盘突出能定几级伤残
工伤腰间盘突出能定几级伤残?本文详细解读了工伤腰间盘突出症的伤残等级和工伤认定流程。了解工伤认定条件和流程,有助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快来阅读本文,了解更多关于工伤认定的知识吧!
#工伤伤残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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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我因工地上脚部受伤想做一下伤残鉴定,云南普洱墨江可以鉴定吗鉴定吗?
工伤伤残鉴定的做法是: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江苏张家港工伤申请规范--无名指第一节切离(断开)工伤事故多少级
工伤赔偿申请时效: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个月内,所在单位应当向统筹地区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就是我的婆婆在工地上上班然后就有人拿弹弓打中他的脸都通洞了牙齿也掉了两颗
你好,可以要求赔偿
你好,我是跟私人单包施工的,现在我的脚粉碎性骨折了!请问他有多大责任
给私人干活受伤了,可以先做伤残鉴定,再由人身损害赔偿为由起诉要求赔偿。根据民法典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 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 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没有给予安置是什么意思呢
当事人不服拆迁安置是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诉讼时效若是直接起诉期限是六个月。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后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清洁人员在工作中被打,是否有补偿
一、上班被打怎么要求补偿 1、上班被打及时报警,明显不构成轻伤且被害人不要求做鉴定或者经法医鉴定不构成轻伤的按照治安案件处罚,经鉴定达到轻伤及以上的,追究刑事责任,涉嫌故意伤害罪。可以主张相应的医疗费误工费赔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工伤理赔流程和标准 工伤理赔流程和标准如下: 1、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如果单位不申请,自己写份工伤认定申请,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提交的资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3、劳动局做出工伤认定决定; 4、伤者去有资质的医院做伤残鉴定; 5、把医院的伤残鉴定交给劳动局和用人单位,劳动局会发工伤认定通知书给用人单位; 6、单位开始赔偿,主要包括伤残补助金、医疗费。
工作中脸部受伤,我该怎么赔偿呢?
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赔偿的项目不尽相同,主要包括: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上述项目应当由谁赔偿,应按照以下情况区分处理:单位缴纳过工伤保险的,除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及一次性就业补助金需要公司支付外,其他项目一般都是由工伤保险支付的,当然如果公司缴纳的社保基数低于劳动者工资标准导致存在差额的,则相应的差额部分应该由单位承担;单位未替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开户的,所涉及的所有赔偿应全部由单位承担;单位替劳动者办理过工伤保险登记但未缴纳保险费用的,在劳动者发生工伤后能及时补缴的,补缴后新发生的费用由社保部门和公司协商承担,补缴之前发生的由单位承担。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我们的员工到对方的项目中发货,谁负责?
这个应该由客户承担赔偿责任
工厂应该赔偿我多少钱?
你好,属于工伤的,先申报工伤事故认定,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必要时,委托律师处理。
十级工伤赔偿多少
一、十级工伤伤残标准的赔偿金额是多少钱? 这个是没有具体的规定,但都是有具体的赔偿项目。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六十四条。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十级伤残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具体标准参照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具体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一、二、三、六项以及第七项中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第四、五项以及第七项中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支付以上全部七项工伤保险待遇。 (三)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十级伤残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 (四)医疗费 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1、住院伙食补助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住院天数;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食宿费;交通费根据地方标准规定; 食宿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人数×天。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六)辅助器具费用 1、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2、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 (七)停工留薪期工资 1、停工留薪期内工资=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 2、停工留薪期时间长短的确定,参看地方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或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其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3、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4、法律依据2011《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八)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护理费标准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或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需要注意的是,工伤伤残的鉴定是比较复杂的程序,主要是由于工伤的类型和程度都会对工伤认定的结果产生影响,不同的类型和不同的伤残程序都有着不同的伤残等级和赔偿方式,在司法实践中,一定要按照相关的规定对伤残赔偿进行明确认定,避免出现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出现 综合上面所说的 ,工伤一般就需要进行认定和鉴定之后才能给予相应的赔偿,对于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一般就会按本人七个月的工资来进行支付,但具体的赔偿额我国是没有统一标准的,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一定要按流程来,这样才能更好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