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操作如下**:1.**备案登记**:低保户贫困户需向参保地医保部门提交备案申请,提供就医地居住证明、身份证、低保证等材料,明确就医地点和原因。2.**选择定点医院**:在备案后,从已签订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协议的医院中选择三所作为定点医院,确保医疗费用能直接结算。3.**持卡就医**:就医时,携带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选定的定点医院办理入院登记,并直接结算医疗费用。4.**费用结算**:出院时,支付个人自付部分费用,剩余部分由医保基金与医院直接结算。若遇特殊情况需垫付,应保留好所有医疗票据和资料,回参保地按规定程序报销。5.**咨询与申诉**:在报销过程中如有疑问或遭遇不公,可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拨打全国社保服务热线12333,必要时可向相关部门申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