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工伤索赔律师

宝鸡
工伤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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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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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律师问答
在一级医院治疗,医疗费用报销
法律分析:工伤医疗费用:治疗工伤所需费用享受因工医疗待遇,这些费用一般包括住院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等,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全额支付。但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到协议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医疗机构抢救。在非协议医疗机构急救的,脱离危险后应及时转到协议医疗机构医治。异地发生事故伤害在外地医疗机构救治的,经急救脱离危险后应转入本市的协议医疗机构治疗。工伤职工需要进行康复性治疗的,须由协议医疗机构提出意见,并报经办机构确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九条 受伤职工在工伤认定之前的医疗费用,先由用人单位垫付;工伤认定后符合工伤医疗规定的费用,由经办机构予以报销。继续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由经办机构向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结算
工伤左手中指断了指甲的一小半,工厂应该赔偿多少钱
对于工地上受伤手指断了按工伤赔偿,其赔偿的标准主要包括: 1、医疗费; 2、康复费,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3、住院伙食补助费; 4、交通食宿费,实报实销; 5、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经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同意,用人单位也可以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一人的标准支付护理费; 6、停工留薪工资; 7、辅助器具费; 8、伤残待遇,主要包括: 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