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工伤索赔律师
山南
工伤索赔
抱歉!当前地区暂无工伤索赔律师
为您推荐其他律师
黎敏华律师
服务
4419人
好评
34
响应
1小时
拉萨市城关区藏热北路岷山菲拉斯酒店二楼西侧
口碑良好
经验丰富
黎敏华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陈林律师
服务
6847人
好评
89
响应
1小时
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浙商国际9栋10楼
口碑良好
经验丰富
陈林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江海军律师
服务
1410人
好评
20
响应
1小时
林芝市太阳城135号门面
口碑良好
江海军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法律知识
山南律师咨询
山南律师问答
违规操作工伤责任认定是怎样的
违规操作下的工伤如何认定?本文详细解读了《工伤保险条例》中的相关规定,明确即使工人违规操作,只要伤害符合法定情形,都应被认定为工伤。
#工伤责任认定
人看过
违规操作工伤责任认定是怎样的
违规操作下的工伤如何认定?本文详细解读了《工伤保险条例》中的相关规定,明确即使工人违规操作,只要伤害符合法定情形,都应被认定为工伤。
#工伤责任认定
人看过
工伤认定决定应在60日内作出
工伤认定决定应在60日内作出,确保劳动者权益及时得到保障。本文还将介绍工伤赔偿律师的作用以及工伤发生后的赔偿方式,帮助劳动者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工伤认定时限
人看过
工伤认定书下来了下一步怎么办
工伤认定书下达后,劳动者需确保伤情稳定,随后携带认定书、病历资料等前往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鉴定后,根据伤残等级要求赔偿。若不满工伤结果,可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工伤认定材料
人看过
社保局工伤赔偿下来了多久可以到账
社保局工伤赔偿下来了一般是在2个月内到账,工伤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费等。申请工伤赔偿的程序是劳动者进行工伤认定,作出认定后社保部门将结果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工伤赔偿知识
人看过
工作人员在上班途中自行骑电动车摔伤,公司应该承担哪些责任?
单方事故?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才算工伤
工伤仲裁和一审判决有劳动关系,接下来该怎么办?
对方上诉是为争取他的权益,如果你不上诉,二审将主要审查他上诉的部分,因此建议你也上诉
如何补偿农民工工伤的误工费?
农民工受伤误工费赔偿标准和原来的工资有关。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因为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是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间,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的单位按月进行支付。伤情严重或者是情况特殊,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地延长,但是延长不可超过十二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之后,停发原待遇,依据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你好,工伤后,流程怎么走
出现工伤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 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将《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工人工伤期间工资标准怎么算 工人工伤期间的工资标准是按其原工资待遇来算。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但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如果伤情严重的,可延长不超过12个月。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你好,如何在工作中断手指时索赔
法律分析:对于工地上受伤手指断了按工伤赔偿,其赔偿的标准主要包括: 1、医疗费; 2、康复费,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3、住院伙食补助费; 4、交通食宿费,实报实销; 5、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经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同意,用人单位也可以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一人的标准支付护理费; 6、停工留薪工资; 7、辅助器具费; 8、伤残待遇,主要包括: 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退休职工死于二期硅肺病,家属应享受什么待遇
2022退休人员病故待遇一般如下:退休人员病故待遇通常需要根据相关的规定来执行。一般需要发放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并且需要按照个人的情况发放规定月数的经济补偿金。国家也正在逐年提升退休人员由于病故需要发放的相关待遇,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当事人需要按照实际情况来处理。 法律依据:《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 第一条 调整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 自2011年8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仍按现行渠道解决。 第二条 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办法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办法仍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公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施工现场腰部骨折,老板如何赔偿?
工地做事摔骨折了赔偿标准如下: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赔偿时,如当事人身体尚未康复,确需继续治疗的,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3、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由于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对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的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工伤认定的情形有哪些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矿工在安全生产中的权利义务是什么?
权利有:1、安全生产知情权;2、参与安全生产管理权;3、安全生产监督权;4、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权;5、停止作业避险权;6、拒绝违章指挥权;7、批评、检举、控告权;8、工伤保险赔偿权。义务有:(1)必须奠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2)必须遵守劳动纪律。(3)及时报告和处理险情,积极参加抢救事故。(4)必须接受煤矿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四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的事项。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第五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第五十一条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 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 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79岁的老人受伤了,医疗费用谁来陪尝
法律分析:对老工伤人员的待遇一般包括如下几项: (一)伤残津贴:14级在职老工伤人员伤残津贴。 (二)生活护理费:达到护理等级的老工伤人员生活护理费。 (三)供养亲属抚恤金:符合供养条件的供养亲属抚恤金。 (四)旧伤复发医疗费:因旧伤复发、工伤康复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五)劳动能力鉴定费:符合工伤保险政策规定的劳动能力鉴定费。 (六)辅助器具配置费:符合工伤保险政策规定的辅助器具配置费。 (七)丧葬补助金:经鉴定达14级的老工伤人员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丧葬补助金(其中退休后死亡的老工伤人员,先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后再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在工地受伤找什么部门解决
工作在工地受伤后,需要做工伤鉴定,然后拿鉴定书和相关材料去社保部门提交申请,另外与单位协商要求单位赔偿。治疗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都是单位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下雨天上班路上骑电瓶车摔倒算工伤吗?
下雨天上班路上骑电瓶车摔倒算工伤吗?
64岁的工人在施工现场摔倒了,能否认定工伤
64岁的工人在施工现场摔倒了,没有意外保险,能否认定工伤
交通事故是否为工伤
员工在宿舍工作前购买早餐,交通事故是否为工伤
该公司已报告工伤情况。如何识别工伤
该公司已报告工伤情况。如何识别工伤
当晚死亡,是工伤吗?
在施工现场工作时,喝公司有毒的瓶装稀释剂,当晚死亡,是工伤吗?
工伤鉴定后,是否购买保险
工伤鉴定后,工厂一直没有给钱,也不知道工厂是否购买保险
睡在公司宿舍,是工伤吗?
睡在公司宿舍,被老鼠咬伤流血,是工伤吗?
员工生病中风无法工作,公司如何赔偿?
员工生病中风无法工作,公司如何赔偿?
下班途中因雨天路滑骑电动车摔伤算工伤吗?
下班途中因雨天路滑骑电动车摔伤算工伤吗?
同城律师
律师推荐
措美县律师
错那县律师
加查县律师
浪卡子县律师
隆子县律师
贡嘎县律师
曲松县律师
琼结县律师
桑日县律师
洛扎县律师
扎囊县律师
乃东区律师
林芝律师
阿里律师
日喀则律师
山南律师
昌都律师
那曲律师
拉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