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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律师问答
怎样认定自书遗嘱有法律效力
  认定自书遗嘱有法律效力需要符合的条件包括立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需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自书遗嘱的内容是立遗嘱人的内心真意等。自书遗嘱要写明的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相关财产的基本情况等。
#自书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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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认定自书遗嘱有法律效力
遗产声明书怎么写
遗产声明书应包含声明人、被继承人基本信息,遗产描述,继承权声明等。继承人身份确认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等证明。放弃继承权声明需书面表示,一旦作出即产生法律效力。
#遗产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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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声明书怎么写
夫妻一方死亡财产应该怎么分配
  夫妻一方死亡后,财产如何分配?文章将详细解答这一问题,包括共同财产的划分、遗嘱与法定继承的顺序、再婚夫妻的权益保障等。通过本文,你将了解相关法律规则和实际操作细节。
#遗产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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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死亡财产应该怎么分配
爷爷自书遗嘱将房产遗赠给孙子是否有效
爷爷自书遗嘱将房产遗赠给孙子,是否有效?这取决于遗嘱的真实性及房产是否全属爷爷。如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遗嘱需经全体继承人同意。遗嘱需满足真实意思表示、合法形式和内容。
#自书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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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自书遗嘱将房产遗赠给孙子是否有效
继承案件是否必须出庭
  继承案件中,当事人是否必须出庭?本文解读了《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详细说明了委托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的条件和程序,并探讨了不出庭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
#继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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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案件是否必须出庭
父亲办理残疾证,儿女有存款,会有影响吗?
您好,这个需要对具体情况加以分析。
带什么手续有证人就是属于口头遗嘱,我想我现在想把那个房产证改成自己的名字,应该怎么弄
您好,这个需要对具体情况加以分析。
我想咨询一下公证是怎么办理的
需要办理公证就得到县区级的公证处或市级公证处申请。其他的都是假的。
农村谁送终谁有继承权吗
你好,不是这样的,要看其有无遗嘱及有无法定继承人
父母离婚女儿判给了母亲父亲意外死亡,如果女儿继承了遗产,父亲生前欠的外债女儿要还吗
根据相关民法典规定,继承遗产也需要继承债务。
你好,我是明代纠纷被告
具体什么情况请详细叙述
我想问一下老人死后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老人过世后办理继承公证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被继承人的身份证明、遗嘱原件、遗产产权证明等,办理继承公证要到公证处申请,公证员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查通过的,制作继承公证书并发放给当事人。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老人去世有两套房产 母亲还在 房子应该直接给母亲还是和儿子一人一套
老人的遗产由其配偶和子女共同继承分割。继承人可以协商房产登记到哪个继承人名下。
放弃财产继承,房屋转让还需要放弃继承人的身份证吗?
你好放弃继承可以抵债啊
第一法定继承人没有配偶,有子女和父母如何继承分配?
配偶和子女一般是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法律规定,在法定继承中,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所以只要被继承人没有立有遗嘱或遗赠将财产指定给他人继承的,那么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配偶和子女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宿迁法定继承顺序是怎么样的
户口迁出还有继承权,继承权与户口是否迁出没有联系,法律规定的遗产继承顺序为: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你好,我在江苏省宿迁市发生的事故对方死亡需要给对方多少安葬费
法律分析:安葬费各地标准不太一样,一般两到三个月,具体情况要根据当地规定。安葬费是指,侵害自然人的生命权致使受害人死亡的,受害人的亲属对死亡的受害人进行安葬所产生的丧葬费用的支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您好,我在江苏省宿迁市发生的事故对方死亡需要多少安葬费?
法律分析:第一,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第二,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第三,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你好,我在江苏省宿迁市发生的事故对方死亡需要给对方多少安葬费
丧葬费是指受害人在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中死亡或工亡,死者的近亲属为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费用,一般来说,包括运尸费、火化费、购买骨灰盒的费用、骨灰盒存放费用以及雇请丧葬人员所花费的劳务费等。 1、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 2、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 3、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我的户口从小就落在我姑妈家,请问我还能继承父母的财产吗?
您好,我的户口从小就落在我姑妈家,请问我还能继承父母的财产吗?
我现在想和男朋友结婚。他的家庭经济条件不是很好。结婚后是共同财产吗?是否享有继承权,是否享有继承权。
我现在想和男朋友结婚。他的家庭经济条件不是很好。我家有两栋房子。结婚后是共同财产吗?我父亲和母亲已经离婚10多年了。我是由父亲抚养长大的。我的户口和我母亲在一起。我父亲和母亲有自己的房子。我想知道我是否享有继承权,我丈夫是否享有继承权。
有三四个人的养老院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有三四个人的养老院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安置房可以立遗嘱赠予吗
安置房可以立遗嘱赠予吗
夫妻一方死亡,出售时需缴纳20元%个税吗
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继承了一处房产,出售时需缴纳20元%个税吗
财产权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为什么在宪法第一章的总纲中没有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呢?
财产权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为什么在宪法第一章的总纲中没有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