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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可以立遗嘱赠予吗

立遗嘱 2024-04-20 11: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安置房可以立遗嘱赠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产包括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如拆迁安置房。被继承人可以选择通过遗嘱方式,将安置房赠予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若未及时处理,可能导致遗产分配纠纷或无法按照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愿进行分配。
  • 安置房可遗嘱赠予。具体操作:1.确保安置房权属清晰;2.立遗嘱时明确赠予对象、份额及条件;3.遵循遗嘱法定形式要件,如见证人、签名等;4.遗嘱生效后,受赠人可依据遗嘱办理过户手续。若选择生前赠予,双方需签订赠予协议并办理过户。不同情况下,如赠予对象不同或存在多份遗嘱,应结合实际情况选择最适合的赠予方式。
  • 安置房赠予常见方式包括遗嘱赠予和生前赠予。遗嘱赠予需确保遗嘱合法有效,明确受赠人和赠予财产;生前赠予则需双方签订赠予合同,办理过户手续。选择方式时,应考虑个人财产规划、税收及受赠人利益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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