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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在北京看守所,一个星期了,能判刑吗?
涉嫌什么罪名呢?公安机关侦查证据情况如何?如需帮助可电帮你详细研究一下并及时找到有利,从轻的证据,积极辩护争取从轻量刑吧
张俊杰律师 张俊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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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到了退休年龄,理,不去办理退休手续,法院如何处理?
当债务人逃避执行不办退休手续时,债权人首先应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法院经审查后,可发出执行通知书,要求债务人限期履行。若债务人仍不履行,法院可采取强制措施,如查封、冻结其财产等。同时,债权人还可申请对债务人的社保退休金进行强制执行,以确保债权得到实现。在执行过程中,债权人应密切关注债务人的动态,如发现其有转移财产等行为,应及时向法院报告
我是离婚7年了,现在想结婚,但是我申请了公租房房补。如果我现在结婚公租房房补会取消吗?
您好,结婚可能会影响公租房房补的资格,但具体是否取消需根据当地政策判断。建议咨询当地公租房管理部门,了解详细规定。若房补被取消或面临其他严重后果,请及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
我的孩子转学了,但是学籍没有转学,孩子还想回原来的学校,还能回去吗?
法律分析:可以。1、在孩子现在的学校(外地学校)领取学生转学申请表,填写好后,盖章,盖孩子所在学校的章,管理学校的中心校章,然后到县教育局盖章,到市教育局盖章,还要到转回原籍的学校,就是孩子要转回来之后在的学校盖章,原籍中心校章,县教育局章,市教育局章,所有这些手续完成后,给原先所在的学校,县,市各留一份,自己原籍的学校,县,市也各留一份。2、手续完成后,就等着学校的学籍管理员进行网上学籍审核了,审核通过后,就完成了学籍的转学手续,孩子就可以回到原籍上学了。3、因为学籍是全国联网的,所以不能撤销,也不能重建,只能办理转学手续,外地回原籍手续要多一些,要是本县区内的转学,只要网上审核就可以,不需要纸质版的手续。法律依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三条学生学籍管理采用信息化方式,实行分级负责、省级统筹、属地管理、学校实施的管理体制。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宏观指导各地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建设全国联网的学生电子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电子学籍系统),制订相关技术标准和实施办法。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本行政区域内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制订本省(区、市)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指导、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各地和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按照国家要求建设电子学籍系统运行环境和学生数据库,确保正常运行和数据交换;作为学籍主管部门指导其直管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并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落实国家和本省(区、市)关于学生学籍管理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作为学籍主管部门指导其直管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并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学校的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督促学校做好学生学籍的日常管理工作。学校负责学籍信息收集、汇总、校验、上报,应用电子学籍系统开展日常学籍管理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第十四条学生转学或升学的,转入学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第十五条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后,转出学校应及时转出学籍档案,并在1个月内办结。第十六条学生转学或升学后,转入学校应当以收到的学籍档案为基础为学生接续档案。
遗产继承诉讼中需要注意哪些关键环节
遗产继承诉讼需注意关键环节包括遗嘱有效性、继承人资格及时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遗嘱需合法有效,未处分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同时要确保缺乏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获得必要遗产。此外,继承权纠纷诉讼期限为2年,自知道或应知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超过20年不得再提诉讼。
如何报告房东逃税,需要什么证据
举报房东偷税漏税需要的证据:1、举报人需要提供的证据:被举报人的姓名、公司名、公司住址,税务违法事实证据包括账册凭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的纳税资料、合同协议、发票、收据等,原件复印件均可。2、举报人应当尽可能据实告知税务机关被检举人违法违纪事实的具体情节和证据。如违法违纪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所涉及的相关单位和知情人,知情人的身份、单位和联系电话,相关的书证物证等。3、举报可以采用书信、口头、电话或者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实名举报和匿名举报可,但实名举报才有奖励。举报人不愿提供自己的姓名、身份或者不愿公开举报行为的,应当予以尊重和保密。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