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房屋租赁律师
双鸭山
房屋租赁
张春敏律师
服务
11人
好评
10
响应
1小时
张春敏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法律知识
双鸭山律师咨询
双鸭山律师问答
房屋租赁税怎么算
房屋租赁
税涉及多个税项,计算有分开和合并两种方法。 个人出租住宅、非住宅和企业出租房屋税率各异。税费缴纳地点为房屋所在地地税局,需注意代缴情况。
#房屋租赁
人看过
房屋租赁期限最长多久
房屋租赁
期限最长为二十年。双方应当协商确定一个具体的租赁期限,可以是几个月、一年或更长时间。这个期限的设定取决于双方的需求和约定,但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房屋租赁
人看过
违章建筑房屋租赁合同效力是否有效
违章建筑
房屋租赁
合同是否有效?违章建筑有哪些法律规定?如何处理违章建筑及其后果?本文详细解读了违章建筑相关法律问题,帮助你了解并应对相关情况。
#房屋租赁
人看过
房屋租赁维修费该谁出
房屋租赁
维修费该谁出?原则上是出租方承担,但双方约定、损坏原因等会影响责任归属。出租方不履行维修义务时,承租方可要求维修或自行维修并保留证据。
#房屋租赁
人看过
房屋租赁到期后应该怎么续租
房屋租赁
到期后,如何续租、处理租赁装修问题和解决订金纠纷?本文为您详细解析了相关法律规定及应对策略,帮助您在租房过程中维护自己的权益。
#房屋租赁
人看过
我在凤岗镇怎么知道房东是否已经交了房租税
可以向房屋登记部门查询
房屋租赁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多少年
房屋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二十年。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租房屋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同样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部分租赁期限无效。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三年双倍赔偿,不过这个女的也只是交了定金,那法院判决的时候会怎么判决啊?
你好,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原则。因此,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出现可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外,无论是合同签订后的预期违约还是合同履行期届满后的实际违约,如另一方坚决要求继续履行的,应责令双方继续履行。在履行义务的同时,另一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三年双倍赔偿,不过这个女的也只是交了定金,那法院判决的时候会怎么判决啊?
您好,如您情况描述,如果对方仅支付了定金,如果您违约的情况下,也仅需要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违约责任即可。
承租人是房屋的实际管理人,房屋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
法律分析:租赁要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要进行细致的制定,出租人和承租人订立租赁合同,双方就租赁的房屋或物品、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合同视为成立。至于发生事故的责任后果,在租赁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通常由出租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后果。但在房屋租赁过程中,因承租人的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的,则应由承租人承担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个人出租房屋一年1万元需要缴纳多少税?
【法律分析】 :个人出租住宅,月租金5000元以下的,税率为4%;5000元(含)-2万元的,为5%;2万元(含)以上的,为7.68%。如个人出租一套月租金3000元的住宅,每月的税负为12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 温馨提示 】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我妻子租的房子!我有权让房东开门进去吗?
房东无权在租客不在的情况下进入房子。签订租房协议后,租客享有房子使用权,在租客享有使用权的期间,任何人在没有经过租客允许的情况下私自进入出租房,都属于违法行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租赁合同中没有写水电费?要不要交水电费?
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房东在退房时乱扣钱,可以去哪里投诉?
法律分析:公司乱扣钱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不按期或者不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或者乱扣工资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拖欠劳动工资一般情况下属于民事纠纷,可以通过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法院解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一年后房东要求我加押金。这合理吗?
法律分析: 租房交押金合法。押金是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害的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关于租房押金问题,需要执行合同的约定的,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补充约定。租房押金一般是依出租方与承租方双方约定。如果订立租赁合同时没有明确押金的使用用途,那么押金将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这样无论如何即要返还,所以退租时是一定要退还押金的。承租人退租时,如果没有造成租房损失,并且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那么在合同期满或者解除合同时应予退还押金。租房期间有财产损失的,可以相应扣除押金,押金在扣除财物损失后应该退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衍生问题: 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方式有几种? 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主要有三种方式: (一)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法定解除。主要包括两种情况: 第一种,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第二种,因对方“违约”,且违约情形比较严重的,包括: 1.“拒绝履行(包括以行为表明拒绝履行)主要债务” 2.“迟延履行主要债务” 3.“迟延履行或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比如,“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扩建,经要求改正,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恢复原样”。
定制家具延期交付15天,安装时又发现定制掉了一个房间的家具,请问怎么办?
定制家具延期交付15天,安装时又发现定制掉了一个房间的家具,请问怎么办
我签了合同也给了两次租金结果我现在发现这份合同不合理
我签了合同也给了两次租金结果我现在发现这份合同不合理
欠房租的房东把我的东西扔了怎么办?
欠房租的房东把我的东西扔了怎么办?
我让他退钱退押金他不退,我该怎么办?
房东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转租了房子,我让他退钱退押金他不退,我该怎么办?
你好,租房签订合同未到期房东不给退押金该怎么办?
你好,租房签订合同未到期房东不给退押金该怎么办?
同城律师
律师推荐
宝清县律师
尖山区律师
岭东区律师
友谊县律师
集贤县律师
宝山区律师
饶河县律师
四方台区律师
七台河律师
大兴安岭律师
绥化律师
黑河律师
佳木斯律师
牡丹江律师
伊春律师
大庆律师
鸡西律师
双鸭山律师
鹤岗律师
齐齐哈尔律师
哈尔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