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区土地纠纷律师

乌鲁木齐
土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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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区律师-赵增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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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春中路401号锦城大厦11楼11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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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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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区律师问答
国有企业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否要走国有资产处置程序
国有企业土地使用权转让不走国有资产处置程序,而是遵循破产财产处置规定。文章详细解读了转让流程、破产企业职工安置方式及劳动合同终止等相关法律规定,帮助读者全面了解此方面的法律法规。
#土地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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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买卖合同的解除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宅基地买卖合同解除需满足多种条件,如不可抗力、不履行主要债务等。宅基地使用权转让需遵循法律规定,无效转让情形包括城镇居民购买、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等。
#土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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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土地出让金多少钱一平方
  郑州土地出让金价格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土地级别、用途和年限等。文章介绍了郑州土地出让金的计算方式和征收比例,以及购房者需了解的事项,如土地使用年限和土地出让金缴纳方式。
#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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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后去哪里更改
  土地确权后如何更改?应提交哪些材料?本文详细解答了这些问题,包括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提交变更申请材料以及不动产登记公告期限等。
#土地法律知识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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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后去哪里更改
农村自建房买卖怎样合法
  农村自建房买卖需注意合法性,买卖双方需符合特定条件,如为本村村民、经村委会和乡级政府批准等。同时,农村自建房转让也受到一定限制,如房屋用途不得改变、购房人条件有限制等。
#农村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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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建房买卖怎样合法
某某停车场转让承包
你好,根据合同约定
某某市契税提供材料
您好,办理新购车位契税大致需要一下材料:1、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正反两面均复印)(非本人亲自办理还需提供委托书原件一份,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商品房销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3、销售合同的“补充协议”或“结算单”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现房合同可不提供)4、全额房地产销售专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5、房屋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某某市公共充电站建设用地是商业用地还是工业用地
询问当地国土局确定
某某停车场承包转让
你好,根据合同约定
现在正被征用。我应该如何计算苗木费和违约金?
按照当地的征收方案统一处理的
某某市房改房土地出让金计算
法律分析:双方可以协商决定房改房土地出让金,一般是卖方支付。房改后都上市交易出售给个人,但是一部分单位的土地证是单位的大证。现在上交土地出让金,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归该方所有。以前是单位上的土地使用权,现在土地归个人所有,所以要交出让金。但是土地性质还是划拨,个别城市不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五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不承包,有什么办法还承包?
你好,可以要求赔偿的
承包土地中标后,村委会违法吗?
是否属于违约需要结合合同分析
如何补偿农田被企业破坏不能耕种的标准
法律分析:企业和个人对其破坏的其他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或者国家不征用的集体所有土地,除负责土地复垦外,还应当向遭受损失的单位支付土地损失补偿费。土地损失补偿费,分为耕地的损失补偿费、林地的损失补偿费和其他土地的损失补偿费。耕地的损失补偿费,以实际造成减产以前三年平均年产量为计算标准,由企业和个人按照各年造成的实际损失逐年支付相应的损失补偿费;集体经济组织承包复垦其原有的土地,补偿年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合理工期确定。其他土地的损失补偿费,参照上述原则确定。地面附着物的损失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法律依据:《土地复垦条例》 第十九条 土地复垦义务人对在生产建设活动中损毁的由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除负责复垦外,还应当向遭受损失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损失补偿费。 损失补偿费由土地复垦义务人与遭受损失的单位或者个人按照造成的实际损失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土地所在地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二十条 土地复垦义务人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在申请新的建设用地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不得批准;在申请新的采矿许可证或者申请采矿许可证延续、变更、注销时,有批准权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得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