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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分公司需办理什么手续

设立分公司需办理什么手续

公司企业 2021-08-09 人浏览
张先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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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公司企业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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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设立分公司需办理以下手续:
1、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2、提交登记申请书、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等材料;
3、符合条件的,公司登记机关发给《营业执照》;
4、总公司办理备案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四款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公司应当自分公司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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