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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复印件承认吗?

借条复印件承认吗?

债权债务 2021-09-06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如果借条复印件如能与原件核对无误或者对方当事人不表示异议,即承认借条复印件;另一种情况是无法与原件核实或者遭到对方当事人的异议,在此情况下,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即不承认借条复印件。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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