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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转租与租赁权转让有什么区别

房屋转租与租赁权转让有什么区别

房产纠纷 2021-09-12 人浏览

律师解答

房屋转租和租赁权转让的主要区别是:房屋转租时并没有将租赁权进行转让,房东依然还享有租赁权,依旧是出租人。租赁权转让时,即意味着房东失去了租赁权,新的受让人成为出租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八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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