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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有权随时解除租赁合同吗

甲方有权随时解除租赁合同吗

房产纠纷 2021-09-12 人浏览

律师解答

甲方没有随时解除租赁合同的权利。只有甲方在满足一定的条件时,才有权随时解除租赁合同。承租人使用不当,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擅自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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