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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补偿吗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补偿吗

劳动纠纷 2021-09-25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补偿的。但是如果劳动者单方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且用人单位对此无过错责任的,则用人单位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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