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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违约金数额如何确定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违约金数额如何确定

房产纠纷 2021-09-30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关于违约金的数额确定如下:
(一)合同无效、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要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二)房屋面积不符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要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或继续履行合同,按照面积误差比例和约定的价格进行补足或双倍返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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