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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因管理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无因管理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合同纠纷 2021-12-28 人浏览

律师解答

无因管理的表现形式主要包括:
1、无因管理人为管理事务而支出了必要的管理费用;
2、其自身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
3、其行为的目的是为了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 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第九百八十条 管理人管理事务不属于前条规定的情形,但是受益人享有管理利益的,受益人应当在其获得的利益范围内向管理人承担前条第一款规定的义务。 第九百八十一条 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务,应当采取有利于受益人的方法。中断管理对受益人不利的,无正当理由不得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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