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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继承人是否要求其退还其出资财产

合伙企业继承人是否要求其退还其出资财产

继承 2022-11-03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合伙人的继承人可以要求合伙企业退还合伙人出资财产。当合伙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后,存在法律规定的继承人不能或者不愿意成为合伙企业的情形时,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退还财产份额。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第三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一)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
(二)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
(三)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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