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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

民法典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

继承 2022-11-10 人浏览

律师解答

民法典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且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
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
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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