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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纠纷 2022-11-28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
1、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如果允许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的宪法原则是相违背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比如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多次约定试用期)。
用人单位存在以上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存在以上第一项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有争议的,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确认劳动合同无效;由于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仲裁前置,因此向人民法院起诉确认劳动合同无效需要先经过仲裁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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