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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多久能赔偿

申请劳动仲裁多久能赔偿

劳动纠纷 2022-12-08 人浏览

律师解答

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裁决书或者调解书生效后可以获得赔偿,仲裁庭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裁决前调解没有时间限制,一般为十天。
调解书、裁决书生效后,一方当事人未按固定期限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执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仲裁裁决属于以下劳动争议的,裁决书自作出发生法律效力:
1、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2、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属于其他劳动争议的,仲裁裁决作出后对方当事人未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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