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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折旧年限是如何规定的

建筑物折旧年限是如何规定的

房产纠纷 2022-12-12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建筑物折旧年限的规定是20年,房屋一类的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即定额折旧法。其计算公式为旧房价格=造价-年折旧费乘以已使用年数。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房屋、建筑物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为20年。

法律依据

《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
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第六十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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