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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阳台漏水是谁的责任

二手房阳台漏水是谁的责任

房产纠纷 2023-01-13 人浏览

律师解答

二手房阳台漏水一般是卖方的责任。在质保期内二手房本身存在质量问题的,卖方应找开发商进行修缮,开发商拒绝承认存在质量问题的应当及时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做出鉴定,超出质保期正常使用老化造成的,应找卖方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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