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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医保报销细则

成都市医保报销细则

劳动纠纷 2023-01-25 人浏览

律师解答

成都市医保报销细则包括下述内容: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在门诊统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门诊统筹支付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由门诊统筹基金按60%的比例支付,一个保险有效期内报销不超过200元;针对大学生在首诊医疗机构的首诊门诊费用可以报销60%,一个保险有效期内报销不超过500元。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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