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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名公司股东风险是哪些方面

挂名公司股东风险是哪些方面

企业风险防范 2023-08-30 人浏览

律师解答

挂名股东的风险在于若是隐名股东未足额出资,挂名的股东应当补足。挂名股东是指一方与他方约定,同意仅以其名义参加设立公司,实际上并不出资,公司注册资本均由他方投入,该不出资一方即为挂名股东。挂名股东可以通过代持股协议进行认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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