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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抵押物价款的清偿顺序是什么样的

处分抵押物价款的清偿顺序是什么样的

抵押担保 2023-08-06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处分抵押物价款的清偿顺序应当是: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清偿债权人本金、利息、违约金和赔偿金等:支付抵押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费用。法律规定当事人以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抵押,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就可以对该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第四百一十三条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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