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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病后不能工作医保怎么办理

得病后不能工作医保怎么办理

社会保险 2023-09-03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得病后不能工作,医保分以下情形办理:属于失业人员并且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失业金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帮助缴纳职工医保;属于职业病的,对于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用人单位一起为其缴纳职工医保费;其他。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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