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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未履行怎么处理好

借款合同未履行怎么处理好

借款合同 2023-10-01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借款合同未履行的处理:
1.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3.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出借人签约后不愿意出借,合同未成立,自动取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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