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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物抵债多出债务部分怎么处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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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2023-11-16 人浏览
创梦启律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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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当事人以物抵债的,如果物品的价值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对于多出的债务部分还是由债务人清偿。以物抵债是指债务人为了偿还债务而选择不以金钱给付,而是以有价值的物品进行给付的债务偿还方式,一般是在债务已届清偿期时,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协议约定的。

法律依据

《中国银行以物抵债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以物抵债,是指债务人将事先抵押、质押给债权银行的财产或者其他非货币财产折价归银行(指中国银行,下同)所有,用以偿还银行债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银行作为抵押权人或质押权人依法拍卖或变卖抵、质押财产,并以变现所得优先受偿的,不属于本办法所指以物抵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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