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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合同解除赔偿

劳务派遣合同解除赔偿

合同纠纷 2020-12-23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劳务派遣合同解除赔偿规定为:被派遣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工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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