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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被辞退如何争取三期工资

孕妇被辞退如何争取三期工资

无故辞退 2023-12-29 人浏览

律师解答

被辞退的孕妇可以通过先与企业协商、申请劳动部门调解、申请仲裁或者起诉等合法的方式来争取三期工资。
在企业工作的孕妇要先通过人力资源与单位协商,再通过企业所在地劳动监察大队协调,逐级依据事态及调解结果决定一年内通过劳动仲裁,三年内通过法院诉讼争取孕期、产假期、哺乳期等三期工资,并申请撤销辞退,并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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