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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撤诉后能否在六个月内起诉对方

离婚纠纷撤诉后能否在六个月内起诉对方

起诉离婚 2024-01-04 人浏览

律师解答

离婚纠纷撤诉后,不能在六个月内起诉对方,应当再六个月后起诉对方。撤诉后6个月之内,有新理由或者新情况的,可以随时向法院提起诉讼。
诉分为原告主动撤诉和法院接撤诉处理两种情况,原告主动撤诉即原告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认为撤诉符合法律规定,同意撤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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