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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互赠礼物能不能退还

恋爱期间互赠礼物能不能退还

彩礼 2024-01-14 人浏览

律师解答

通常来说,恋爱期间互赠的小礼物在双方分手时要求返还的,一般不予支持。
但是互赠的礼物为大额赠与的,当事人可以请求退还。因为,该大额赠与可以认定为附条件的赠与,即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当无法达成结婚目的时,赠与人有权请求受赠人返还该大额转账,同时原告能证明该笔赠与款系以结婚目的而进行的赠与行为的,法院应予支持退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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