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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没离婚和别人生子孩子户口怎么办

女方没离婚和别人生子孩子户口怎么办

子女抚养 2024-01-25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女方没离婚和别人生的孩子的户口可以由孩子的生父或生母携带本人户口本和身份证以及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到孩子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根据法律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需要由其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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