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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的申请人有哪些权利

破产重整的申请人有哪些权利

改制重组 2024-01-31 人浏览

律师解答

破产重整的申请人的权利包括:如果法院组织听证,可以参与听证的权利,庭外重组过程中,与债务人、重组方进行协商的权利等。
重整是企业无力继续经营时,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按照规定的程序来获得资产或者对资产进行清算处理的行为,一般重整失败的,就会进入破产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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