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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外债离婚后会不会被执行财产

夫妻外债离婚后会不会被执行财产

婚姻家庭 2024-04-17 人浏览
汪海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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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对于夫妻外债,离婚后可能会被执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除非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个人债务。
被执行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的,一般先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被执行后,被执行的财产不能偿还共同债务的,剩下的部分应由夫妻双方使用个人财产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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