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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是否享抵押权利

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是否享抵押权利

债权债务 2024-05-08 人浏览
王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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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不一定会享有抵押权利,具体要根据抵押的财产性质确定。
如果当事人是以动产进行抵押,则抵押权在抵押合同生效的时候设立,以建设用地使用权、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等法定财产抵押的,则抵押权在办理抵押登记的时候才会设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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