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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在经常居住地是多久

婚姻家庭 2019-12-16 0人浏览

律师解答

我国民事诉讼法161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一审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审民事案件,应当在六个月之内审结。特殊情况下,还可以申请延长。

但是鉴于离婚案件既具有人身性质,又可能涉及到财产问题,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法律也做出了特殊规定,下面为大家简单介绍:

在实践中,第一次起诉离婚就判离的可能性很小,如果第一次诉讼没有判离,需要等待六个月之后才能再次起诉离婚。这六个月是为夫妻双方设置的冷静期,如果六个月之后再次起诉离婚,这时判离的可能性就很大了。所以,从实务来看,从第一次起诉离婚到最终判决离婚,可能要经历一年的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

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

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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