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说法

哪些遗嘱不需要见证人

继承 2020-11-03 0人浏览

律师解答

我国法律规定,在订立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口头遗嘱和录音录像遗嘱的时候,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由此可知,一般在订立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的时候,并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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