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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公证需要谁到场

继承 2018-09-07 0人浏览

律师解答

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为此,立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立遗嘱的当事人必须神志清楚,有行为能力;

2、遗嘱的内容要合法,不能剥夺无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继承权;

3、遗嘱中的财产是个人合法财产。

办遗嘱公证由立嘱人持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到户籍地的公证机关办理,如行动不便,也可邀请公证员到立嘱人住地办理。

生命垂危时立遗嘱,应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公证人证明,公证机关可在审查其合法性后,予以确认。

办理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受理。办理遗嘱公证,申请人应亲自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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