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说法

遗嘱的撤销和变更主要有哪些形式

继承 2021-06-30 0人浏览

律师解答

遗嘱的撤销和变更主要形式有:

1、明示的方式,如另立遗嘱,在新的遗嘱作出声明。

2、默示的方式,如生前做出与遗嘱内容相抵触的行为。

3、推定的方式,如存在多份遗嘱内容相抵触时,推定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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