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劳动争议律师案例

周某与广州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某控股公司劳动争议案件
一、案情简介申请人周某于2011年1月份与瑞金市某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一”)签订劳动合同,申请人的实际工作单位为广州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
谢德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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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与广州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某控股公司劳动争议案件
未签劳动合同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原告主张因被告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故而向原告提出离职。被告则辩称原告主动离职,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本院认为,原告提供的电子邮件复印件显示,
谢德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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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胡某与长沙某物流公司劳动争议案
胡某与长沙某物流公司劳动争议案作者:罗继平律师案情:胡某于2011年5月入职某物流公司,先后担任仓储部配货、跟车等岗位,月平均收入约2200元,该物流公司未按规
罗继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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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某与长沙某物流公司劳动争议案
龚某诉长沙XX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
原告龚某诉称,原告于于2012年11月4日进入被告公司工作,每月平均工资4119元/月。鉴于原告向被告多次提出要求签订劳动合同,被告无理由的停发工资,且拖欠30
吴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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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某诉长沙XX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
湖南某某有限公司诉陈某劳动争议纠纷案
湖南某某有限公司诉陈某劳动争议纠纷案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3)岳民初字第##号原告湖南某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某。委托代理人高#律师。被告陈
高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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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某某有限公司诉陈某劳动争议纠纷案
罗某与湖南省有线某网络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上诉案
罗某与湖南省有线某网络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上诉案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3)永中法民三终字第##号上诉人(原审原告)罗某委托代理人李律师被上诉
高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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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某与湖南省有线某网络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上诉案
湖南某某有限公司诉吕某某劳动争议纠纷案
湖南某某有限公司诉吕某某劳动争议纠纷案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3)郴苏民初字第####号原告湖南某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某,该公司董事长
高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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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某某有限公司诉吕某某劳动争议纠纷案
工作25年无社保,临时工状告环卫局
李文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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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25年无社保,临时工状告环卫局
工作25年无社保,临时工状告环卫局
工作25年无社保,临时工状告环卫局工作25年后,因年龄过大,环卫工谢xx被芙蓉区环卫局辞退。作者是刘志杰
李文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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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25年无社保,临时工状告环卫局
彭某诉湖南金文武文化旅游用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
彭某诉湖南***文化旅游用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基本案情】2009年2月13日,彭某进湖南***文化旅游用品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从事销售工作,工作期
姚纪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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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某诉湖南金文武文化旅游用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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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工伤赔付标准
法律分析:长沙工伤赔偿标准2021包括医疗费、康复费、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其中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长沙市岳麓区取保候审费用怎么算
取保候审要多少钱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收取,而且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各异,因此取保候审所需数额也不统一。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主要是通过以下情形综合考虑:第一,保证诉讼正常进行的需要;第二,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第三,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第四,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形,来确定保证金的数额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想请长沙工伤律师?
对于工伤纠纷,一般会这样处理:1、当事人之间进行友好协商;2、由第三人调解处理解决工伤纠纷;3、指定机构仲裁解决工伤纠纷;4、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我在网絡平台捕魚输了蛮多饯,我想举報
举报非法捕鱼行为,可拨110。同时,可通过以下步骤操作:1.收集证据,如截图或录像;2.联系网络平台客服投诉;3.向当地渔业管理部门反映情况;4.如情况严重,及时报警并提供证据。
我朋友被家暴了,他爸妈平时怎么管他,今天晚上突然去他家里连扇他十几个巴掌,打他,是否可以视为家暴
常见的处理方式包括向相关部门投诉、求助,或者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选择哪种方式取决于家暴的严重程度、受害者的意愿和具体情况。轻微的家暴可以先尝试家庭内部解决或向相关部门求助;严重的家暴应立即报警。
我想检查一个人在哪里租房子,如何查房子
查房子的房主信息方式如下:第一、提供房屋的相应信息,可以到房管局进行查询,当地住建局房屋产权监理处的房产档案室查询即可获知房主的真实身份。第二、根据相关规定,一般自然人是不可以查询他人名下房屋产权的详细登记情况,如涉及到案件等情况,可以通过法院立案调取查询。登记情况,可以通过法院立案调取查询。第三、网上查询,可以在网上点击省市链接进入到成都房产管理局的网站进行查询,这里就需要输入产权人姓名和产权证号才可以。别墅大师为你提供当地建房政策,建房图纸,别墅设计图纸;别墅外观效果图服务,千款爆红图纸任你选。别墅大师
单位是否可以随意停止职工住房公积金?
可以停止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情形有:1、退休;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终止与单位的劳动关系;3、出境定居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半月板损伤能赔偿多少?
半月板损伤后,误工费一般按照受害人实际减少的工作收入来赔偿;若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赔偿;若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则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来赔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学校查看学生手机是否违法?
法律分析:手机属于学生的个人物品,老师看学生手机隐私,是犯法的。隐私是个人的自然权利。隐私的存在,隐私之于社会公众而言是不可剥夺的,这正是自然权利的特点。隐私是客观事实。无论隐私内容如何,是否违反道德或法律,也无论社会舆论或国家法律对隐私内容作出怎样的评价,隐私的内容总是客观存在的,不以他人是否承认或如何评价为转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