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人身损害赔偿法律问答

珠海
人身损害赔偿
另一方是否对争吵和喝农药负责
吵架喝农药对方负不负责任,要分情况:1、如果双方在争吵中都有过错,在公平责任的基础上,双方各负其责;2、如果一方明知对方的心理状态,频繁使用刺激性语言激化矛盾,导致对方情绪失控,最终导致对方自杀,则应按过错比例承担相应责任;3、如果如果冲突是由自杀一方引起的,损害后果完全是因为受害人的故意造成,由受害人自担风险与责任,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情形,行为人不承担责任;4、如果对方是负有救助义务的人,在一方作出自杀行为时,另一方应当及时阻止或施救,没有履行救助义务的一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情形包括:(1)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2)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3)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第一千零五条自然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的,负有法定救助义务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及时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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