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离婚房产分割法律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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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分割
汽车是妻子的名字,能不能卖
车是老婆的名字老公是否可以卖掉,视情况而定:1、由于车子登记在女方名下,所以男方是没有权卖的;2、但是如果经过女方的同意,在女方授权下,男方可以卖掉。夫妻之间共同财产有哪些1、工资、奖金,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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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子属于男方
一、离婚后卖房子是否需要对方签字1、离婚后卖房子是否需要对方签字的确定办法:(1)如果该房产已经分给了己方,但是还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或者是房产归对方所有的,则离婚后卖房子是还需要对方签字;(2)但是先办理过户手续,办理完手续后,或该房产是属于己方个人所有的,则不需要对方签字。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二、卖房子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卖房子的注意事项如下:1、挂牌。房主在卖方时照一个靠谱的房屋中介是至关重要的,同时在选择房屋中介公司时需要明确委托方式和挂牌期限,有些房屋中介为了压低房屋价格而赚取中间差价,会下支付给房主一些定金,因此在卖方过程中千万别收取中介的定金。2、委托。不等于全部放权房主在卖房时最好不要全权委托,否则有些中介公司会不经卖方同意,完全按照自己意愿买卖该房屋,同时也会常常违背卖方的一些口头意见,因此最好在卖房时不要完全放权。3、谨慎交钥匙。在买房过程中,最麻烦的就是带人来看买房了,如果不留钥匙给房屋中介公司,那么中介每次带人里看房都需要花费较多时间和精力,如果留给中介钥匙,又可能因为看房的人多而导致房屋出现损坏或者被盗的风险,因此交钥匙需要谨慎,最好与中介约定好看房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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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拿到了结婚证。结婚后,男方父母全款买房。我正在离婚。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结婚后,房子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要具体分析:1、婚后共同买房,这属于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2、一方婚前全款购房,这个属于婚前财产;3、婚前一方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还贷的那一部分属于共同财产财产;4、父母婚后出资购房,这属于父母对夫妻的赠与,一般是属于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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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第二次结婚。结婚后,丈夫买了房子,离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法律分析】属于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夫妻双方离婚时,不会对该房产进行分配,始终为子女所有。【法律分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六条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第二百一十八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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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买了房子,男女双方都没有拿到结婚证,抵押还款人是男人,分开需要给女人一半吗?
法律分析:1.没有领取结婚证的二人是可以共同买房,也就是房产证上可以写上2个人的名字,那么该套房屋时属于两人共同财产,存在了共有关系;但是在贷款的时候,不能实行共同贷款,必须确认其中一人是主贷款人。2.在进行贷款的时候,需要通过双方协商确认贷款的相关事宜。其中,贷款的时候不能使用两人的住房公积金进行一起贷款。3.婚前共同买房,一定要注意在房产证上写上两个人的名字,并就双方的出资比例等事项,签订一个补充协议,以防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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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拆迁房屋按户头划分。离婚后如何分居
一、农村拆迁户离婚了房子怎么分1、农村拆迁户离婚了房子怎么分,需视情况而定:(1)如果婚前就是属于个人的房屋,在结婚以后因为拆迁得到一套安置房,该套安置房是属于一方的个人房产,在离婚的时候不予分割;(2)如果说是拆迁房屋没有分房子,直接分的拆迁补偿款,那拆迁补偿款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二、如何走诉讼离婚程序1、提起诉讼申请;2、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3、由民事庭进行审理;4、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5、由法院进行调解;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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