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业主维权法律问答

广东
业主维权
未经业主同意,是否违法?
法律分析:如果没有征得物业公司的同意,社区私下进驻小区,那肯定属于违法行为,业主有权利去当地的房管局进行投诉。如果是在对外招标的情况下,社区进驻小区,那就属于合法行为,你可以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考虑。法律依据:《北京市社区管理办法》第六条社区组织包括社区党组织、社区自治组织、社区服务站及社区各类社会组织等。第七条社区党组织是党在社区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区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社区党组织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团结、组织干部群众努力完成社区各项任务。(二)讨论决定本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中的重要问题和重大事项。(三)领导社区居民自治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法充分行使职权,完善公开办事制度,推进社区居民自治;领导社区服务站和各类社区服务组织开展社区服务工作,创新社区服务机制,提高社区服务水平;领导社区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四)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把工作重点放到凝聚群众力量参与和谐社区建设、共同创造幸福生活上来。(五)加强社区党建协调工作,指导社区社会组织党组织、新经济组织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组织、协调驻区单位党组织开展区域性党建工作,促进资源共享。(六)加强社区党组织自身建设,做好社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与有关部门搞好社区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第十七条建立健全居民自治机制。积极推进社区自治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培育居民自治意识,完善社区居民自治规章。健全社区居民会议制度,规范社区民主决策程序,提高民主决策水平。进一步完善社区议事协商会议和社区事务听证会制度,研究解决居住在社区的流动人口参与社区居民自治的有效途径。健全社区居委会内设委员会的工作体制,明确职责,发挥各委员会的作用。
中山法律问答顾问
中山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业主委员会私自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法律分析: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如果合同中有以下情形之一,可以请求认定合同无效:(1)房地产开发企业未依照《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2)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依法成立后,仍以自己名义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3)商品房预售合同中有关物业服务的约定,有排除业主以后选择物业管理企业和商定物业服务费权利条款的;(4)物业管理企业没有依法取得相应物业管理资质的;(5)业主委员会未征得业主大会的同意或未按业主大会决定的范围而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起诉前或者一审期间未取得业主大会或50%以上业主追认的;(6)物业管理企业擅自将整体管理服务转托、转让给第三人或将其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发包给第三人的;(7)其他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第十一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履行下列职责:(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中山法律问答顾问
中山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汽车停在社区消防通道上,是否有权锁车?
一般情况下,物业是无权锁车的,物业锁车实为侵害物权。因此,物业无权锁车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对车辆上锁是侵犯了业主的物权,如果对业主造成了损失,还应该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但相关法律也规定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第二百八十七条业主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业主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请求其承担民事责任。
深圳法律问答顾问
深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街道办投诉找哪个部门?
投诉街道办事处的部门如下:1、可以向上级人民政府投诉举报;2、可以打市长热线,12345或向区纪委投诉;3、投诉社区应当找社区的上级部门,可以直接找街道的办事处对其进行投诉,投诉一般是发生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4、当事人有权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向社区的上级不能偷诉,可以找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进行投诉。投诉时应该注意什么1、应该把投诉的事情整理清楚,然后投诉的人和事是什么,要说明白;2、有什么诉求就希望市长能够解决,或者说在这件事情上自己的一些看法,想得到什么满意的答复;3、说话语气要简洁明了,而且不要着急,要客气一点,尊重对方,如果依然无法解决问题,建议起诉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八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八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的各工作部门受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并且依照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规定受国务院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或者领导。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的各工作部门受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并且依照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规定受上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或者领导。第六十条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机构联系代表的工作机制,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扩大代表对各项工作的参与,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建立基层联系点、代表联络站等方式,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听取对立法、监督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深圳法律问答顾问
深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打扰我楼上的噪音已经解决了很多次了。以有效地解决楼上的噪音问题。我这样做违法吗?我会承担刑事责任吗?
一、楼上故意制造噪音违法吗1、楼上故意制造噪音违法。居民可以向小区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进行投诉,也可以使用手机将噪声发生的音视频记录下来,然后向公安机关举证,如果噪声达到国家法定标准的,要积极向环保部门举报,除此之外,居民还可以通过法院诉讼途径解决。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四条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但紧急情况以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不得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公共场所管理者应当合理规定娱乐、健身等活动的区域、时段、音量,可以采取设置噪声自动监测和显示设施等措施加强管理。二、故意制造噪音如何处罚故意制造噪音的处罚如下:1、对于这种故意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第一次给予警告处罚;2、警告后不改正的,将对其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处罚;3、居民可以报警,一般情况是给予警告,严重的可能拘留。
广州法律问答顾问
广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2/5
最新知识
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