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毒品犯罪法律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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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犯罪
强制戒毒能开无犯罪记录证明吗?
法律分析:吸食毒品属于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可以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有关文件的规定,需要公安机关出具公民个人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情形:(一)因从事某种特定职业或行业以无相关违法犯罪记录为前提条件,公民本人提出申请的;(二)因出国(境)、诉讼需要,公民本人提出申请的;(三)因办理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事项需要,公证机构提出申请的;(四)因服兵役、入党、招警(含警察院校招生)、招录公务员、从事航空招飞特殊职业等政审考察需要,相关单位提出申请的;(五)对市委、市政府文件要求提供公民个人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如购房落户、投资落户等);(六)其他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规定,需要出具证明的情形。所以,吸毒只会有违法记录,不会有犯罪记录,吸毒者可以要求派出所开无犯罪记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十七条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后,经诊断评估,对于戒毒情况良好的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强制隔离戒毒期满前,经诊断评估,对于需要延长戒毒期限的戒毒人员;由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提出延长戒毒期限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最长可以延长一年。《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定》第二条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应当遵循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原则,教育和挽救吸毒成瘾人员。第三条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对经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在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行三个月至六个月后,或者依据省、自治区、直辖市具体执行方案送交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以下简称“戒毒人员”),依法执行强制隔离戒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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