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土地纠纷法律问答
山西
土地纠纷
土地使用税因特殊情况多年未交,应补交追朔几年?
土地使用税多年未交,补交追溯期一般无具体限制,但建议尽快补交以避免可能的法律后果。依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土地使用税是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具体缴纳期限由地方政府确定。长期未交可能面临罚款、滞纳金等,影响信用记录。
临汾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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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贝农民流转土地款找那个单位
拖欠农民流转土地款,可向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投诉。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他们将监督用人单位并责令支付欠款。若不及时处理,可能面临法律处罚和声誉损失。
临汾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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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什么法律依据处理土地交换纠纷
一般土地纠纷案件必须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先由当地土地主管部门行政调处。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时,才能按规定依照司法程序解决。未经行政调处的法院不予受理。
太原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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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全户消亡确认的土地村有权收回发包吗?
由共同承包人继续承包
阳泉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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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在我家旁边种菜种树合适吗?
国家并没有禁止在民房附近种树的法律规定,也没有明确规定栽树应给邻居留多少米。但是树种起来之后难免根系会影响房子的地基,到时候如果影响到房屋的安全,邻居可以要求赔偿。栽树采光权被侵犯应该怎么办1、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如果权利人的采光权受到侵害,可以要求其立即停止侵害行为。但这里的侵害指的是正在进行的采光权侵害行为停止,对于己经终止和尚未实施的侵害行为不能适用;2、可以要求侵权人排除妨碍。被侵权人应该排除对于对权利人的采光权构成妨害的状态,这种状态既包括已经造成损害后果的现实妨碍,也包括可能造成妨碍的现实威胁;3、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被侵权人所造成的侵权损害,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已经建筑好的房屋,无法进行排除妨碍的,应该综合考虑各因素确定赔偿范围及金额。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三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第二百九十五条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第二百九十六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大同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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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未经允许在我的土地上建坟墓怎么办?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坟墓。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等,如违反相关规定,由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殡葬管理条例》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禁止建立或者恢复宗族墓地。第十条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一)耕地、林地;(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三)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四)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前款规定区域内现有的坟墓,除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墓地予以保留外,应当限期迁移或者深埋,不留坟头。
太原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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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收回的土地怎么回来?
您好,根据当地具体政策确定
大同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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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口没有地方可以向村里要地吗?
要根据你具体情况以及拆欠政策而定
大同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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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后,合同外多余的土地村收钱合法吗?
你好,收回的理由是什么
太原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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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国家土地水利工程浇地井和吃水能否承包给个人?
和当地政府进行协商
大同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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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百六十八亩一亩42该多少钱?
计算结果为:七百六十八亩的总价为32256元。根据乘法原理,亩数乘以单价得出总价。若涉及大额交易或纠纷,请及时咨询。
太原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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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子土地使用证更名怎么办,法律有哪些规定
父子土地使用证更名,需按法律程序办理。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应先提交变更申请及证明材料,经国土资源部门实地调查、审核权属后,方可更换土地证书。未及时更名可能导致权属不清,影响土地使用和权益保护。
临汾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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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墙外2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有哪些具体规定?
土地使用权包含地下部分,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没有特别的规定和说明,土地登记包括登记土地平面的四至界限以及土地的上下立体空间,土地使用权就应当包括地表、地上和地下。反之,则需明确区分和标明土地地表使用权、地下使用权和地上使用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四条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四十五条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
吕梁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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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的道路被个人占用。我应该向那个部门报告解决方案。
请求乡政府给予补偿
大同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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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土地没经过本人同意被他人种了自己有权把土地刨掉
非法占用他人土地的行为可能受到多种法律制裁。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除了可能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恢复土地原状、并处罚款外,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还可能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还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临汾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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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的承包用地。出租给企业,用于开荒种植水稻瓜果蔬菜。需要全程80%以上的村民同意吗以上的村民同意吗?
在处理村民承包用地出租给企业的问题时,常见的处理方式包括召开村民会议进行表决、与村民代表协商等。选择哪种方式,应根据具体情况和当地政策来定。一般来说,确保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或村民代表同意是关键,这既符合法律要求,也能体现村民的集体意愿,有助于减少后续纠纷。
大同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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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粮田可以转让外村人吗
口粮田转让给外村人需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和《民法典》,宅基地使用权转让要求转让人与受让人为同一村村民,且受让人需符合宅基地申请标准。若违规转让,可能面临法律风险和无效转让。
阳泉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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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用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商业用地使用年限到期后,通常可以申请办理续期。依据《民法典》的规定,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应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若不及时处理,可能面临土地使用权被收回、无法继续经营等风险。
临汾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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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做民宿,需要怎样办理手续
具体的说明问题的
太原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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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下自建房翻建宅基地面积是多少
对于自建房翻建宅基地面积的问题,常见的处理方式包括:1.查阅当地法律法规,了解宅基地面积限制;2.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咨询,获取具体标准;3.根据面积限制进行设计规划,确保合规。选择处理方式时,需考虑当地政策和个人实际情况。
长治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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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律师,退耕还林补偿款,补几年?
退耕还林补偿款通常根据具体政策而定,一般为5至8年。从法律角度看,补偿款期限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确定。若长时间未收到补偿款,建议咨询当地林业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
太原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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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盖房的宅基地是老公爸妈的地皮,申请建房的时候是他们分给的,申请建房证件下来了也是他妈打电话说给我盖房的怎么办?
您所描述的宅基地建房涉及土地使用权问题,需要明确权属和程序。依据《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宅基地使用权通常归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建房需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宅基地分配政策。若申请建房证件已下达且经家人同意,您可以依法建房。但请注意,确保所有程序合法,避免未来产生权属纠纷。若存在疑虑,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并妥善保存相关证据。
临汾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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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决两个村民的土地田埂纠纷?
可以先行协商,协商无果可通过确权或诉讼解决
大同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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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国家对82年前的宅基地有什么政策啊
法律分析:宅基地分两种:一种是国有土地上的宅基地,此宅基地应当有年限,不超过七十年;一种是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此宅基地无年限,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身体而获得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九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或者超过县(市)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的面积多占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住宅和其他设施;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太原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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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来,我开荒的土地现在有人说是他家的我该怎么办
1、一般是可以向国土部门检举举报。2、可以向村委会反应,村委会有权利回收土地。3、向法院提起诉讼,控告占用土地村民。4、对本地国土局提起行政诉讼,控告其不作为。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批准在耕地上建房。对不符合建房条件和用地规划非法占用耕地的已建成房屋(包括临时搭建简易房屋、构筑物)以及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房的,依法强制拆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运城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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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村与自然村土地由谁确权
自然村与自然村土地的确权,通常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代表农民集体行使所有权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如涉及纠纷,需依据政府批准文件、地籍调查成果等资料,由农民集体所有权主体代表申请确权登记。不及时处理可能会导致权属不清,影响土地利用和农民权益。
阳泉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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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干部总是故意泄露村民的身份证号码和电话号码
你好,如果发现身份证被冒用,及时报警
晋中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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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房子因危房被拆又折了钱后,原宅基地归属地是怎样怎样?
农村危房拆除后,原宅基地处理方式通常有两种:一是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二是由原房屋主人继续使用。选择哪种方式需考虑宅基地是否空闲、是否超过两年未恢复使用等因素。若计划继续使用,应确保及时恢复使用并符合相关规定;若不再使用,应主动办理相关手续,避免产生法律纠纷。
太原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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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胡同使用权。我就是问下宅基地转让出去后胡同也转让了现在空调外机不让我挂墙外怎么解决
针对宅基地胡同使用权问题,常见的处理方式有协商、调解和法律诉讼。首先尝试与邻居友好协商,若无果可寻求社区或相关部门的调解。若调解仍无效,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提起诉讼。选择处理方式时,要考虑时间、成本和效果等因素。
太原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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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七年的家庭没有被分配到土地上怎么办?
家产分配不均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家产分配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原则上是由各继承人协商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太原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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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上讲,上下田埂归谁所有
法律分析: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田埂是土地的一部分,而我国土地的所有权就是国家和集体所有,因此农村田埂所有权归属集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运城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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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是口头协议,现在对方反悔不换该怎么办?
法律分析:对方反悔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协商或者向法院起诉。实践中,一般认为,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当初的口头约定不持异议,且互换事实已实际发生,则互换关系即告成立,只要土地互换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不损害他人利益,其口头约定应当认定为合法有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八条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三)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太原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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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领域的补贴还没有收到。去找谁吧
一、补贴拿不到如何投诉1、补贴拿不到投诉方法如下:(1)如果确定自己达到了补贴标准,却没有拿到补贴可以到镇纪委投诉,要求书面回复,如果没有得到满意答复,再到市纪委投诉;(2)拨打举报电话12309;(3)登陆官方网站进行举报。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第十一条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四项所称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所称救济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二、社保卡中补贴怎么查询1、电话查询,可拨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电话12333;2、窗口查询,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社保卡号至社保局办公大厅窗口查询;3、终端查询,参保市民可通过该终端进行社会保险查询、社保卡服务、个人权益打印、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打印等多项功能的操作。
长治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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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证证没有坐标,找不到地
如果发现土地确权证缺少坐标信息,首先可以尝试联系当地国土资源部门,了解是否可以补充或更正相关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申请时应提交已变更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或其它证明材料,这可能包括坐标信息。因此,与国土资源部门合作,提供准确的土地位置和边界信息,是解决这个问题的重要途径。
阳泉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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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地区没有硬化道路,如何举报
1、农村修路问题即农村公路问题,举报电话根据不同地区而定,一般来说可以通过当地政府开通的热线进行举报投诉,也可以找当地的村委会说明情况,进行举报投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2、村公路投诉可找公路管理局投诉。公路局是交通运输部门的二级局。交通运输部设有公路局,负责公路建设市场监管工作,拟订公路建设、维护、路政、运营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第四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公路建设的行业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职责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工作。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指导、监督乡道、村道建设管理工作。第七条交通部负责全国农村公路建设的行业管理。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建设的管理。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建设的组织和管理。
阳泉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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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出,土地未迁,有土地确权证,农耕补贴政策能否亨受
针对此问题,常见的处理方式包括:1.查阅当地政策文件,了解补贴政策的具体规定;2.咨询当地农业部门或村委会,了解个人情况是否符合补贴条件;3.若补贴被取消或产生纠纷,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选择方式需基于个人实际情况和政策要求。
太原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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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家庭与政府签订了70年的合同,如何计算现在种树的补偿金?
根据合同要求赔偿
运城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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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于开荒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是什么
开荒土地使用权属于开荒者用于耕种,不可建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如果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或侵犯村集体权益,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太原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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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山上松树被征用杀去赔偿给谁
承包山上松树被征用杀去,赔偿应给予松树的所有者,即承包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承包方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因此,松树作为承包地上的附着物,其赔偿应归承包方所有。若不及时处理赔偿问题,可能会引发承包方的经济损失和不满情绪,进而影响社会稳定和法治秩序。
大同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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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矿山矿区用地可以租用合法吗
开矿山矿区用地可以租用,但需满足法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出租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需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代表同意。未经合法程序出租可能面临合同无效、违法用地等风险,严重影响矿山运营。
临汾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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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承包经营权?
草原承包经营权证是证明个人或单位拥有承包经营草原权利的法定证件。持有此证者可在规定期限内对承包的草原进行经营、使用、收益和流转。它是保护承包者权益、明确产权关系、促进草原资源合理利用和草原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法律依据。同时,草原承包经营权证也是申请草原补贴、进行草原保险等的重要依据。
临汾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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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卖给外村人20年了怎么办
宅基地卖给外村人属非法行为。具体处理方式:1)若双方同意,可协商退房退款,并签订书面协议;2)报告给村集体,了解是否可以补办相关手续,使转让合法化;3)如无法通过协商或行政手段解决,可考虑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不同情况的处理方式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在处理前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的意见。
大同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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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户口已迁出,这种情况可以回娘家的土地吗?
外嫁女出嫁后户口已迁出的土地要被收回,户口未迁出的可以继续享有本村土地权益。外嫁后户口仍属于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妇女与男子享有承包土地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第六条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三十一条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太原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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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用的土地属于什么性质?
法律分析:被征地的意思如下:1、土地征用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批准,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收归国有的行政行为;2、土地征用是土地使用权的转移,即由集体的土地使用权转变为国有,不涉及土地的所有权改变。国家行政机关有权依法征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土地等。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大同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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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和儿子有两张土地确权证,当地村庄能否收回土地?
法律分析:老人死后土地是否收回要看土地的性质,具体如下:我国的土地种类繁多,不仅有共同的耕地,还有草原、林地、宅基地等。事实上,土地的性质不同,继承问题也不同。一、耕地,草地是不能继承的根据我国土地法的有关规定,耕地和草地是家庭为单位的承包,其土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所有。如子女已分户,则在老人去世后,此土地将由村集体收回,相当于是销户。但是如果在家庭分家时对土地划分有明确的约定,在子女分家后分配的土地可以继续耕种,但老年人原有的耕地会重新分配。二、林地可以继承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林地经营权可以继承,老年人即使去世,其子女也可以继续使用承包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为农户,农户家庭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代表人——户主死亡后,只要其家庭户头上还有一名以上成员存续,且是本村人,该农户仍依法拥有完整的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
临汾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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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农村独生子女家庭97分地村,1997-2027年承包合同内多给半份地。现在村里无条件收回村里是违约吗?
看合同约定,详情致电
大同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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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拆了重建要办什么手续
农村宅基地拆了重建需办理相关手续。您应先了解是否位于城镇规划范围内,再向土地部门申请审批,并获得建筑许可证后方可重建。违反规定可能导致被认定为违建,面临拆除、罚款等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集体经济组织有经济活动自主权,但需在法律框架内行事。
太原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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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想申请宅基地建房,能批多少平方?
法律分析:老房翻建面积有规定。农村宅基地建房标准是小户:即三人以下,申请建房面积不得超过75平方,中户:即四至五人,申请建房面积不得超过110平方,大户:即六人以上,申请建房面积不得超过125平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太原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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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过户新政策
划拨土地过户需经政府批准,并持批准文件办理相关手续。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二十三条,未经批准转让划拨土地是违法的,可能面临法律责任。因此,务必确保流程合法,以避免不良后果。
长治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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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小组出租土地,收到的租金如何分配?
村组无权分配。既然是私人承包地,应当就是家庭承包地,私人承包地的租金,应当是指该私人承包地对外流转(出租)而取得的费用。既然私人承包地是家庭承包地,那么其对外流转的权利和收益,就应当属于该“私人”户,其他单位和个人无权干涉。因此,私人承包地的土地租金,村组集体是无权分配的。
运城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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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土地纠纷该找什么样的律师
处理土地纠纷的常见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选择哪种方式取决于纠纷的性质和双方意愿。若纠纷复杂且双方难以达成一致,建议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
临汾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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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留地可以买卖,购买的自留地可以被占有补偿吗?
占地纠纷,一般都涉及到政府,所以,行政诉讼相对多一点,建议你们保存好相关证据
大同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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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一个村的道路可以过么
通常可以过,但需遵守交通规则和当地规定。若道路有特定限制或需获得许可,则需遵循。若引发纠纷或事故,应及时咨询。
临汾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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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地皮未到期可以转租他人吗
出租地皮未到期,一般不可随意转租他人,除非得到出租人的明确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行为可能导致合同解除,涉及违约行为。如果转租导致出租人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未经同意转租可能带来法律纠纷和不良后果,建议咨询律师获得专业意见。
阳泉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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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为建设用地,我该怎么办?
建设用地调规申报材料如下:1、由区人民政府向市政府提出申请,阐明规划修编原因、依据、所涉及的范围、规模、地类、土地利用方向;2、市国土房管局根据市政府的意见,进行行政审查并作出回复意见.办事程序为规划调规的申报。编制规划调规方案与听证,规划调规方案的评审。规划调规方案的报批。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太原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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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我同意,我的土地被村委会私自开挖,现在变成了一条路。我该怎么办?
自家土地被人私自挖掘,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到当地基层人民法院解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即承包地。承包者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同时承包方应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对于强占土地者,承包者可以主张:1、腾退土地;2、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七十七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第七十九条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临汾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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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商量一下农村土地的确认情况,还是98年合同的确认情况?
【法律分析】:农村土地登记确权需要的材料如下:1、土地详查形成的土地权属协议书、认定书、人民政府下达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2、城镇地籍调查资料;3、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4、土地出让合同;5、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资料;6、人民政府颁发的房产证明;7、新中国成立之后双方签订的土地、山林等权属或界线的协议;8、危改、安居计划的联建房合同和公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运城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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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土地确权在一起,能否继续继承土地?
你好,土地确权登记的范围有两种,一种是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登记,一种是土地使用权的登记,主要是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晋中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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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路修道封路
农村公路修道封路需要遵循《公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通常,相关部门会提前发布封路通知,告知公众封路时间、范围和绕行路线等信息。同时,还需要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和警示标志,确保交通安全。在封路期间,相关部门还需加强交通疏导和安全管理,确保公众出行安全。
临汾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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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申请宅基地建房,但政府部门一直没有批准
宅基地建房依法必须申请行政许可,未经许可,即使在自己宅基地上建房,也属于违法建筑,依法必须拆除、罚款、整改。法律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第六条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1.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2.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3.公布期满无异议的,报经乡(镇)审核后,报县(市)审批;4.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张榜公布。
运城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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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仲裁机构在什么单位办公
土地承包仲裁机构在当地的法院办公,或者也可以在当地的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土地承包仲裁机构主要负责处理土地争议、土地纠纷的范围。土地承包仲裁机构仲裁需要涉及土地争议的合同、仲裁申请书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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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轮土地承包什么意思
二轮土地承包是对一轮土地承包的延续,确定土地承包关系并签订相应的土地承包合同。 承包方违法二次分包将受到法律制裁,可能面临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甚至吊销资质证书的处罚。
#土地承包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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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权是怎样的
我国土地承包可以用来种树或者是果园以及其他乡相关的经营活动,所以说对于土地承包权来说,肯定是需要签订合同,根据我国法律途径来进行。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土地承包权是怎样的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土地承包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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