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房屋买卖法律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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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
很多装修相关的店每天都打电话,我该怎么办?
个人可向公安部门、互联网管理部门、工商部门、消协、行业管理部门和相关机构进行投诉举报。买房双方应签署保密协议,开发商或物业公司对业主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及物业合同时留下个人联系方式有保密的义务,开发商或物业公司或个人向他人泄露、出售业主个人信息,就违背了合同附随的保密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个人信息泄露很容易收到各种各种的邮件,接到天南海北的电话。这时候要留心,记下对方的电话或者是邮箱地址等有用的信息,有确凿的证据,去有关部门进行举报,可能这些信息很琐碎,但是一旦收集好这些信息不仅能帮助自己维权,而且还可能帮助更多的人;而如果只是被泄露,但没有造成不利的后果,一般公安机关是不会立案的。但如果是大面积的泄露,虽然没有造成不利的后果,公安机关也会立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第一千零三十三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大连法律问答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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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住房规划遇到了老坟墓,如何处理这个严重的老问题?
法律分析:1、甲方(出卖方),乙方(购买方)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2、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购买墓地事宜达成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各级管理部门对殡改方面的规定和要求。第二条、墓地面积多少亩。签订协议后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墓地费用,第三条、甲方保证,本墓地在本合同签订之前无任何土地所有权争议及其它经济纠纷,否则对乙方造成所有损失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保证,乙方使用范围不得超出购买的土地范围,否则造成的纠纷及损失等,均由乙方负责。第四条、争议的解决: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五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法律依据:《殡葬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本)》第五条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国家提倡以骨灰寄存的方式以及其他不占或者少占土地的方式处理骨灰。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实行火葬的具体规划,将新建和改造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在允许土葬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墓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禁止建立或者恢复宗族墓地。
鞍山法律问答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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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子,怎么办
夫妻一方公积金贷款买房,另一方的公积金可以办理提取手续。规定是家庭购房办理公积金贷款之后,还可以办理提起夫妻俩公积金手续,一年可以提取一次,额度是不超过家庭购房上一年度还贷总额,需要先提取主贷人名义的公积金,不足部分再提取配偶名义的公积金。公积金贷款流程提交资料:借款人到本人缴存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选择担保中心提供担保的,应提交包括担保申请所需材料在内的全部个贷申请所需材料,包括个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购房首付款证明资料,购房合同,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等。开具担保申请审核通知单:管理部对借款申请初审通过后,开具法律依据:《担保申请审核通知单》,打印《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将全部个贷资料交与担保中心。担保申请审批:担保中心对担保申请进行审核,借款人符合担保条件的,担保中心开具《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借款人委托中介机构代办公积金贷款的,担保申请手续由代办机构负责代理并代收担保服务费。(注:代办中介机构须具备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资质认证,且与担保中心签有合作协议。)缴费:借款人依据审核通过的《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缴纳担保服务费。担保中心开具担保服务费发票,对审批通过的《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收押合同》等法律文件加盖担保中心公章。材料转送:审核后的个人贷款申请资料(包括盖章后的合同),由担保中心转送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委托中介机构代办的,由中介机构负责上述资料的传递工作。签署合同: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监督指导借款申请人在《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上签字。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阜新法律问答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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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了房子,该怎么办?
联系不到原房主不能办理过户。最好的办法是向法院起诉,向法院起诉需要准备的材料具体如下:1、民事起诉书,1个被告2份,2个被告3份,类推,都须原告签字或盖章;2、主要证据材料目录及复印件,1个被告2份,2个被告3份,类推;3、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6、被告为单位的,提供被告工商基本信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沈阳法律问答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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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到不了现场签订合同和过户怎么办?
1、夫妻共同财产过户时一方未到场那么不一定可以办理过户手续,此时主要是看没有到场的一方是否有委托人。因为一般办理过户流程,需要买卖双方房产交易。如果不能到场,需要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夫妻双方到场,签字确认。2、办理夫妻房产证更名手续的前提是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手续时需夫妻双方同时到场,填写法律依据:《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具体提交的证件因房屋性质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具体提交资料如下:(1)需由夫妻双方共同提出申请,操作步骤如下:夫妻双方携带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属区域的房产管理交易核心申请办理房屋产权变更,房产管理交易核心将对夫妻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2)登记土地变更程序受理申请。①资料齐备予以受理;资料不齐或不合规定,说明理由,需补交材料,并说明需要补交的材料和补交期限,补交材料齐备后予以受理。②对受理编号,发放回执单。(3)产权审核。登记人员审查资料,实地调查情况,若申请符合规定,则报上级核准。直至最终审核阶段通过。(4)缴纳费用,领取证件。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或经办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到是房屋产权登记核心缴纳相关费用,然后领取房屋权属证书。
沈阳法律问答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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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在农村给父母买房子。我可以过户吗?
可以过户给子女。农村的房子父母健在,要过户给子女要取得住房产权,手续齐全,随时可以申请办理住房过户手续。可以与房产证登记人和共有人以及买家当事人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以上住房三证,一起到该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限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限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限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限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限内未通知或者自收到标的物之日起二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是,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二年的规定。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不受前两款规定的通知时间的限制。
抚顺法律问答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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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主退房肯定会扣除合同约定的总房款的20%吗?
法律分析:1、绝对值小于等于3%(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即多退少补。2、绝对值大于3%,购房者可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返还已付房款和赔偿利息损失。3、绝对值大于3%,购房者不退房,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在3%以内(含3%)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约定的价格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承担,即购房者不付款即可取得所有权。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面积误差比在负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包括利息,由开发商返还购房者;超过负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双倍返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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